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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综合体育官网入口公司印章法律风险分析及防范

  除此五大章外,企业经营中还可以用到业务专用章、内设机构章、项目部张章等等……

  ——一般情况下,加盖公司印章,代表着公司“对此知悉且同意”,可以产生明确的法律效果。

  公司印章使用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以及如何规范公司内部印章使用制度,以便更好的防范这些风险的发生。

半岛·综合体育官网入口公司印章法律风险分析及防范(图1)

  在协议真实性的认定上,即便协议加盖的印章是真实的,但因协议形成行为与印章加盖行为具有相对独立性。

  协议形成行为是双方合意行为的反映形式,而印章加盖行为是双方确认双方合意即协议的行为,因此,二者相互关联又相互独立。

  在证据意义上,印章真实可推定合意形成行为真实,但在有证据否定或怀疑合意形成行为真实性的情况下,就不能根据印章的真实性直接推定协议的真实性。

  也就是说,印章在证明协议真实性上尚属初步证据,人民法院认定协议的真实性需综合考虑其他证据及事实。

  内蒙古昌宇石业有限公司与陈呈浴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178号民事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

  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犯罪行为,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如果单位有明显过错,例如,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健全、用人失察或者对其工作人员监管不力,且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该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二终字第124号民事判决】

  三、以借用或以欺骗手段使用他人印章并加盖,能否对抗合同相对人主张合同权利?

  因出借印章的关系只存在于借用人与出借人之间,不论借用人是否存在欺骗的行为,借用关系也只在其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

  故出于保护交易安全的需要,除非有证据证明合同相对人存在恶意,当事人以印章系被骗出借的理由不能对抗合同相对人向其主张合同项下的权利。

  ——河北胜达永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07〕民二终字第35号民事判决】

  如果加盖伪造或变造印章的行为是当事人本人所为,则该印章虽为伪造或变造,但仍能代表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如果经当事人举证和人民法院查证均不能证明该伪造或变造的印章系当事人本人加盖或者授意他人加盖,也不能证明该当事人有明知争议合同文本的存在而不予否认,或者在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过该印章,或者明知他人使用该印章而不予否认等情形,则不能认定或推定争议合同文本为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故该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不应承担合同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与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上海中益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二终字第155号民事判决】

半岛·综合体育官网入口公司印章法律风险分析及防范(图2)

  五、双方约定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如果仅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却未加盖公司公章,合同是否生效?

  如合同明确要求合同生效需要同时具备当事人的签字、盖章的,仅有签字无盖章,合同无效。

  否则,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其在合同上签字的行为,代表法人的意思表示,并不要求再加盖公司公章而使合同成立。

  ——宁夏三友顺达化工有限公司与宁夏三友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885号】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向第三人借款,并以公司名义向第三人补出借据,并加盖公司的公章,公司是否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该情况应视为公司作出自愿承担该法定代表人借款的意思表示,公司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公司认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越权,侵犯了公司其他股东和职工权益,可以另行主张。

  ——徐州开元阀业有限公司与董琪、杨武亮一般借款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申字第177号】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私刻公章半岛bandao体育,以公司财产偿还其个人及个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债务,协议相对人能否以善意信赖为由主张协议有效?

  公司只承担巨额债务而不能获得任何对价,不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具有明显的超越代表权的外观,协议相对方以协议和委托书加盖了公司公章为由主张善意信赖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理由不能成立。

  ——宁波绣丰彩印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杭州湾汽配机电市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慈溪逍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慈溪逍新汽配贸易有限公司、慈溪市一得工贸有限公司、孙跃生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提字第208号】

  八、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交易相对方能否要求由总公司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

  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由总公司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宁波联高钢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浙甬商终字第293号】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印章的使用规则,但由于章程仅对内有约束力,如果相对人是善意的,即使印章的使用违反章程,合同也有效。

  ——北京罐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石峻铭商标转让纠纷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7)朝民初字第11736号】

  十、企业尚未正式成立,经其企业发起人股东授意私刻的印章对外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与姚明辉等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二中民终字第19970号】

半岛·综合体育官网入口公司印章法律风险分析及防范(图3)

  通过对上述印章使用纠纷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诸多法律风险都是起因于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甚至根本未建立规范印章使用制度。

  例如,随意刻制、不经公安备案或启用通知、不设专人保管、被盗,被抢后不报案、丢失后不登报声明作废,用章随意、无需审批等等。

  加强对保管、使用印章人员的教育,保管和使用印章人员应当熟悉印章使用规定和审批程序。

  如遇会签或其他需公司外签章情况,需有有关领导审批,并有负责管理保管印章人员携带印模并负责监印工作。

  双休日、节假日及非办公时间,应将印章存放保险柜中,将保险柜钥匙放于密码柜,由保管印章专人掌握密码,值班人员予以监督。总值班室负责人应经常检查印章存放安全措施。

  如发现印章有异常或丢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领导,查明情况,作出处理,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司作为一个组织法人,在经济交往中,交易行为的真实与否往往需要通过加盖的印章来判断。

  在此,提醒公司的经营者,务必重视公司印章的规范使用,建立健全印章使用制度,保证加盖公司印章的行为表达公司真实的意思表示,避免因印章使用、管理不当,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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